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(初訓)
一、課程大綱:
◎急救概論(含原則、實施緊急裝置、人體構造介紹)
◎敷料與繃帶(含實習)
◎中毒、窒息、緊急甦醒術(含實習)
◎創傷及止血(含示範)
◎休克、燒傷及燙傷
◎骨骼及肌肉損傷(含實習)
◎神經系統損傷及神智喪失
◎傷患處理及搬運(含實習)
二、課程時數:18小時
三、課程目標:取得急救人員結業證書
四、課程對象:
1.擔任事業單位急救人員者、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、管理員、管理師等業務相關之人員。
2.依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急救人員不得有失聰、色盲、心臟病、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,足以妨礙急救事宜者。
五、授課講師:師資為醫院急診室醫生及護理師,絕對值得信賴。
(雙北地區-企業場所包班上課,滿十人開班)
雙北以外各縣市滿20人即可於企業場地開班授課。